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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什么时候收?
这个问题的答案虽然不像前一个问题那么明确,但从今年全国两会透露出的信息中,也可初步一窥端倪。
按照通常立法程序所需时间来推测,由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尚在初审准备阶段,有些专家预计,房地产税立法完成可能要在2020年左右;财经评论员叶檀则认为,“通过一审二审三审,最少也要四年的时间,也就是到2022年。
其实,无论2020年还是2022年,都还只是最快情况下的推测。实际上,很多复杂性较高的立法工作耗时之久远超预期。譬如物权法,该部法律从1993年起开始起草后,先后经过7次审议,直到2007年才最终通过,这创下了我国立法史上的纪录。
房地产税的复杂性、敏感性人尽皆知,所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相关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总理在今年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适时”、“稳妥”与“加快”并不矛盾。那么,究竟什么时候才是积极稳妥下的“适时”呢?
越是重大的政策变化,就越需要考察前提条件的完备情况。房地产税的开征条件按难度及所需时间来排序,从低到高依次有三个最主要的观察项:
一是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是全面开征房地产税必须具备的技术条件。按照要求,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预计这项工作虽然难度不小,但距最终完成应该已不会太久。
二是全国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这个条件目前看来可能至少还需要至少三年左右,因为即使在2016年“930新政”后,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趋于稳定,但仍有一大批三、四线城市房价“逆势”快速上涨。同时,更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分化格局未变,一线以及强二线城市住房供给不足矛盾仍较突出,而全国商品房总体仍面临“去库存”重任。
因此,这种供求基本面状况决定了我国房地产市场至少在未来短期内,仍将受困于内在稳定性不足的困扰。
三是土地财政依赖性显著下降。这是目前横亘在房地产税面前最大的阻碍因素,因为中国与其他普遍开征房地产税的经济体相比,很明显的差异之一就是,房地产投资与消费在国民经济整体运行中的重要程度高出太多太多,与房地产相关的财政收入对地方政府的影响巨大。
由于中国房地产市场内在稳定性依然不足,同时中国还没有经历过哪怕一次较为完整的房地产市场波动周期,因此,这就使得预判房地产税这一新增变量,可能引出的连锁反应究竟如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由是再反观地方政府目前从房地产市场中“实实在在”获得的收入: 2017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增长40.7%,达到52059亿元,如果再加上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预计总收入可达到7万-8万亿元。其中即使仅计量住宅类房地产收入,保守估计规模也将在万亿元以上。
那么,开征房地产税后,可预期的收入规模有多大呢?经济学家钟伟曾有估算,目前城镇及城市住宅市值大约在150万亿-180万亿元,假定其中约15%需要缴纳物业持有税,税率为0.7%,理论上初始税收额约为1600亿-2000亿元之间。
万亿与千亿,整整差了一个数量级。因此,房地产税的“适时”推出,必须纳入到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整体进程中去进行考量。这个过程值得期待,但不可能一蹴而就。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分析
梳理了近年来房地产税制的新政策,分析了房地产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房地产税制结构,完善房产税,实行有增有减的流转税以及提高房屋保有环节的税负等措施,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稳定房价。
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又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对房地产市场采取措施而保证其健康稳定的发展,这是我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难题。房地产税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开发建设以及交易能起到调控作用,对于房地产的交易量会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也仅是调控措施中的一个方面。文章首先对房地产市场中所征收的税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然后对于房地产税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改善的措施,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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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什么时候收?
这个问题的答案虽然不像前一个问题那么明确,但从今年全国两会透露出的信息中,也可初步一窥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