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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诉永德信集团(福建)水泥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诉永德信集团(福建)水泥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 纠纷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榕民初字第 40号 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负责人林光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徐晓江,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梁秋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永德信集团(福建)水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云孝,董事长。 被告李云孝。 以上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华燕,福建浩辰律师事务所律 师。 原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与被告永德信集团 (福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德信水泥公司)、李云孝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林岩担任审判长,由代理审判员黄勤武主审,代理审判员郑颖 参加评议,于 2005年 8 月 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 委托代理人梁秋华,被告永德信水泥公司、李云孝的共同委托 代
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一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的综合性企业,打造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造价咨询、施工、监理等在内的完整水利行业产业链和业内较为完善的资质体系。同时,公司还拥有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是福建省内少数拥有环保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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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是2013-05-31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路218号五层530室。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1050708511340,企业法人陈激扬,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受公司委托,联系公司范围内的工程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在福建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2299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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