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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
政策解读 : 广州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 加装电梯立法当迎难而进 旧楼加装电梯加 or 不加 各城市的进展情况 :广州、北京、温州、佛山、上海、厦门、深圳、无锡 赞成 vs反对 前景分析、破解、注意事项 政策解读 : 广州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 广州篇: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立法背景 一、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 “明确条件,理顺程序 ”是制定《办法》的指导思想。因而, 《办法》 在内容设置上重点解决四方面问题:一是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二是 明确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资金来源 ;三是理清增设电梯需要到各部门办理审批的程序,使 各部门内部的审批程序以及各部门间的工作程序都更加清晰 ;四是明确增设电梯后相关产权 登记问题。 通过上述规定, 使群众按照 《办法》 的指引,能够清楚知道如何办理增设电梯的条件、 手续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二、《办法》的主要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 提高宜居水平, 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既有住宅, 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 已 建成投入使用的 4 层及 4 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本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增设 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 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2/3 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 2/3 以上业主同意,但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 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前款所指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 和《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执行。 既有住宅分单元增设电梯的, 本条第一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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