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问答
擅长: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项至第 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需要具备熟悉测量绘制现状图能力, 熟悉业务,省外公司需要在安徽省土地学会备案)。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 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及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房屋建筑消防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8.驻地设在巴中城区或在巴中城区有办事机构; 9.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 217 条规定。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条件要求 无。 二、应当提供的供应商及报价产品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