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问答
擅长: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具体问题
关于贯彻《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各房屋拆迁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 88 号,以 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城市 房屋拆迁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拆迁期限问题。房屋拆迁期限原则上以被拆迁房屋的数量确定,并由房屋拆迁 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被拆迁人在 50户以内的,拆迁期限为 3个月; 51户至 100户的,拆迁期限为 7 个月; 101户至 150户的,拆迁期限为 9个月; 151户至 200户的, 拆迁期限为 11 个月; 201 户以上的,拆迁期限为 1 年。 二、 关于安置住房套型面积问题。用于安置被拆迁人的各种套型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 于以下标准: (一) 一套一: 42平方米; (二) 一套二
擅长:
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