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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做好质量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力度。大力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全省质监系统“质检利剑”行动、“双打”案件信息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质检12365投诉举报咨询网”100%公开。三是继续开展标准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2018年,贵州省地方标准查询服务信息化平台累计发布地方标准数量1469个,相关文本全部向社会免费公开,2018年,共提供标准浏览、下载40万余次,为企业节约费用4000万元。全面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全省4000余家企业公开声明标准1万余项。四是做好工业品生产许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将生产许可证办理全过程、获证企业信息等及时在省局网站公告,2018年公告获证企业和注销企业名单8期。发布权威质量信息,结合我省消费品产业发展状况,以校服、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等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发布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33期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18年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省质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面推进决策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全部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征集意见并进行公开,全年征集意见16项。完善政府会议开放制度,在2018年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深化运用座谈会中,邀请专家、企业、公众、媒体参与,增强决策透明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并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2018年,共承办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6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办结。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主要集中在品牌建设、产品质量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经沟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同时,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开4件主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推进公开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公开体系建设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对质量监管、质量执法、监督抽查、标准查询等内容进行集中公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国家质检中心贵阳检验基地(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等招标、采购信息9期,对重大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时公开《省质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省质监局201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及明细表》《省质监局2018年度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明细表》《省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在部门“三公”经费决算中增加“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发布力度。利用省局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予以公开,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质量发展政策和相关举措。2018年,及时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加大政务舆情回应力度,与百姓关注等栏目合作,组织技术机构、实验室专家、技术骨干解读消费热点问题。2018年,召开走进“省长质量奖”等新闻发布会4次,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我局新闻发言人参加12月全省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培训班,提升政务舆情回应能力。全年无涉及本部门重大舆情发生。
四、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示范试点建设
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开展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清理自查工作,及时调整审批办事流程和指南,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清单式管理,开展预约办理、容缺办理、延时办理等个性化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办证更加清楚明白、便捷高效。2018年,我局11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564件,全部提前办结。12365投诉举报中心协调指挥更加有力,服务民生更加有效,2018年受理业务860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投诉举报热点集中在电梯、计量、汽车三包。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更加及时,2018年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12946次,解救受困群众29164人,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平均时间10.2分钟,全省未发生电梯困人伤亡事件。
五、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在全省门户网站应用评估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均取得较好成绩。二是充分发挥信息查询平台作用,目前,已建成全省工业产品质量信息、特种设备监管、地方标准、计量信息等12个信息平台,向公众免费提供监督抽查结果、消费指南、工业产品许可、政策法规、地方标准、计量等信息“一站式”质量信息查询服务。三是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情况,2018年质监政务微博发布信息85条,粉丝数3万人。“贵州质量人”公号上线1年,提供质量资讯,推送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和方法,公众号关注人数超过万人。
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全面推行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178号)要求,对质监部门涉密信息、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依法依规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细化梳理,建立完善《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非公开信息目录》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发布。《目录》包含“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生产许可证管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案件举报人相关资料”等4项非公开信息,逐项说明了不予公开的理由及法律法规依据。积极参与贵州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知识培训,加强审核把关,推进构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其中公民申请6件,法人申请0件,全部严格按规定、按时限答复,未收取任何费用。申请类型以网络申请和邮件申请为主,作出同意公开答复3件,1件不属于质监职能职责范围公开范围,1件申请内容表述不明,对申请人进行了解释说明, 1件属于“咨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答复范畴。依申请公开关于食品监管职责方面的较多,我局均告知申请人相关信息申请渠道并在省局网站显著位置进行职责公示。2018,未收到与依申请公开信息回复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其他情况
(一)创新方法及举措
继续加大电梯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基本建成。作为全省电梯安全的主管部门,2017年以来,原省质监局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全面公开电梯安全信息,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社会监督,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机制基本建立。现全省所有电梯轿厢均已粘贴公示牌,通过扫描二维码,及时便捷了解电梯检验和使用状况,电梯发生故障时拨打“12365”电话,报出6位电梯编码,即可准确定位,以最快速度得到专业人士的救援。2017年-2018年,两次通过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贵州都市报》等渠道公告了全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综合评价及排位,引导用户选择质量信用良好的维保单位,收到良好反响 。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主动公开的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宽,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及时性,在深化决策推进过程和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4 |
5.政务客户端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条 |
1 |
2.政协提案 |
条 |
3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16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8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8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数 |
次 |
0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4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2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 |
人 |
3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 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数 |
人 |
2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2 |
2100433B
许多城市都实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可以通过访问政府信息公开网或政务服务大厅的在线查询功能输入“土地招拍挂”来搜索。知识分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般有详细的检索条件,用户可以根据地块编号、时间范围等进行筛...
第 二章 公开的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
通常情况下,造价站会在每年年末或年初发布上一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告,公开全年工作成果和下一年工作计划。相关专业知识:年度报告是公开透明度的重要体现。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1 - 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 1 条) 条 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9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 1 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贵州省能源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省能源局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各处室的职责职能。并根据职能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重新修订《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公开指南》、《贵州省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贵州省能源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试行),并及时在网站上发布,严格执行已制定的《贵州省能源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贵州省能源局信息报送督查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宣传、保密审查,严格责任追究 。
(三)积极开展和参加培训。按照要求结合保密工作我局于5月召开保密暨政务公开联络员培训会,宣贯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并积极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和新闻宣传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局内制定的各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公开。根据局职责和职权,组织对1979年-2016年代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起草的1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在代拟制发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过程中,业务处室均按要求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建议,征求公众意见3次,公众反馈2次,征集到意见数25条,审查备案并发布局发规范性文件2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表并督促落实,印发了《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共在监管平台实施抽查15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4处。及时将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完成局门户网站可开放数据在贵州省政府数据开放平台上架工作。及时发布了我省煤炭去产能、能源项目情况、招商引资和我局驻村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工作情况,方便能源行业各类企事业、群众了解能源重要信息本局党务和扶贫工作情况。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结合本局职责,努力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解读好煤炭、电力、油气改革方面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努力获得能源行业各类企业、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局门户网站平台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省人民政府和局内有关能源行业重要文件的解读信息,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我局努力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关注涉及局内煤、电、油、气建设运行、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等方面重大政策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完善局内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上半年共处理反馈省政府办公厅、省网信办转办要求及时关注并反馈相关信息的政务舆情2件。提高了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建立和健全本局新闻发布制度。严格执行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一名副局长为本局新闻发言人,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负责人出席省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工作,2018年9月,局总工程师徐光伟以“电动贵州 绿色出行——贵州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为题到省人民政府网接受了在线访谈。局全年召开了4次涉及职责职能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或新闻吹风会,内容涉及充电桩、能源改革能源运行新机制和河长制水生态环境系统保护规划等方面。此外,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上发布各类能源政策解读稿件23篇。
三、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将门户网站在线服务栏目与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能源局节点直接联接,实现统一平台的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在线公示。对于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行在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建立完善局门户网站网民留言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全年共通过局网站互动平台及时回复网民留言48件,为上网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二)提升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能力。按照省政府政务大厅的激励约束制度要求,积极加强局派驻政务大厅窗口的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按照要求,完成局权责清单的动态、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的调整完善工作,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省能源局节点上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完成省、市、县、乡政府四级权责清单的纵向比对工作。同时,在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省能源局关于公布修改、废止、宣布失效和现行有效代拟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四、进一步加强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将门户网站(贵州能源网)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网站已迁移到“云上贵州”省政府网站云平台上,并重新开发和优化网站版面,建立了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公众参与、在线服务、专题专栏等板块。2018年将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截至2018年全年,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877条(包括:主动公开586条,规范性文件2条),其中:工作动态147条,行业动态1025条,局内文件64条,公告公示77条。
(二)建好用好政务微信、微博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务微信、微博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及时转发局门户网站重要信息,不得发布与本局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2018年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出现。截至2018年12月底,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92条,微博发布44条。此外,我局通过《贵州能源信息》简报、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各类报刊、各类上报信息渠道等形式公开信息。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2013年创办的公开发行刊物《能源新观察》,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得信息公开的平台形式更加多样化。2018年全年,编辑《贵州能源信息》简报12期、出版《能源新观察》杂志12期。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局内信息公开前均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并认真做好公开内容、时机、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凡局门户网站(含政务微信和微博)发布信息前均要填写《省能源局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后才能发布,公开涉及网民个人的信息时均去标识化处理,依法保护相关人员个人信息。根据职责,我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兼职承担。2018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务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我局作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每年业务咨询量较多,尤其是在我省开展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以来,通过电话、当面、网络咨询及建议数量达900余人次,相关业务处室及人员都给予耐心的解答,进一步宣传相关产业政策,提高了政策执行力度。
(四)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66号)要求的程序、规范和标准回复有关申请,安排专人每日查看依申请公开邮箱和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信箱及相关信件。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局共收到的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4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2件,共发布依申请季度情况4期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缺乏。受机构改革和人员设置限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缺乏、人员不足,目前,均由办公室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兼任。
二是政务公开专项经费保障难度大。我局承担全省能源行业管理职能,时间紧、任务重,办公经费不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的各类经费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三是政务公开专业培训较少,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和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要求多、知识更新快,因政务公开培训较少和宣传力度不大,局内领导干部较难主动掌握相关要求,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较难提高。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我局存在的问题,并按照省政办公厅的要求,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机构改革后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是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查阅;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特别是加强贵州能源网、贵州能源微信平台、贵州能源局官方微博的建设和维护,进一步丰富公开的内容;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积极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8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文件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7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
||
1.人大代表建议 |
件 |
2 |
2.政协提案 |
件 |
1 |
(四)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情况 |
||
1.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2.解密公开信息数 |
条 |
0 |
(五)重大决策预公开情况 |
||
1.重大决策征集公众意见次数 |
次 |
3 |
2.公众反馈意见次数 |
次 |
2 |
3.征集到意见数 |
条 |
25 |
4.不予采纳意见数 |
条 |
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4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政策 |
次 |
2 |
4.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3 |
5.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6.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会议开放情况 |
||
1.面向公众开放会议次数 |
次 |
1 |
2.参会公众代表人数(企业代表60人,新闻媒体8人。) |
人 |
6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数 |
人 |
18 |
(四)政务公开监督员情况(各市州、贵安新区填报) |
||
1.本地区政务公开监督员人数 |
人 |
|
2.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次数 |
次 |
|
3.提出意见数 |
条 |
|
4.采纳意见数 |
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9 |
(一)厅党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民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我省民政工作公开透明,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完善厅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厅机关处室大力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8年第24次厅长办公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会上调整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明确各单位部门职责,有力推进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水平,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管,切实贯彻落实民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
(二)完善制度机制。为规范我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厅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贵州省民政厅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并正式印发,将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细化,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做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照厅机关公文办理“发文单”上明确是否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是否已进行合法性审查、是否已进行公平性审查等内容,通过系统直接提取主动公开事项,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开。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厅2018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二级考评内容,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强化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门户网站健康运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卓有成效。全站开设80余个栏目,根据国务院网站发展指引和省政府网站建设要求,重点打造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了“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年度工作要点、依申请公开、政策文件解读及回应、政民互动、权责清单、重点领域信息”等重点内容。2018年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000余条。省民政厅门户网、电子政务网均获得省直部门第11名排位,参加省政府组织的网站创新经验介绍,省民政厅专门作专题现场演示。通过省民政厅微信、微博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共发布信息1900余条。并在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新闻平台开通贵州省民政厅专号,同步发布贵州民政相关政务类、政策类信息3000多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政府信息公开关注高度重视,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1年初,市质监局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认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体现为民办事,提升亲民形象的重要举措。市局党组对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目标,力争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打造“阳光政府”做出质监部门的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1年,市质监局充分利用信息门户网站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各直属单位、县市区局和市局各科室的职责及办公电话,各类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服务等事项。在网站上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气瓶充装许可实施细则》、《泰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法规。泰安市市长质量奖以专栏形式,对全部评选过程在网上进行了公开。质量兴市战略、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行政许可等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各种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可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在12365投诉(咨询)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以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索取政府信息,并在局机关一楼办事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群众可以方便地浏览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
我局已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张斌纪检组长任我局新闻发言人,并根据我市质监工作实际,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不涉及依申请公开。
四、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有4人,2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各占50%。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由市局统一承担,做到经费有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2011年,我局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
(三)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制度建设也有待完善, 2012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单位职能、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丰富非工作信息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二)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质监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业务部门继续根据《条例》要求,梳理并提交政府公开信息,主管部门也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三)深入交流学习。通过组织座谈交流、参观学习先进单位等形式,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视野,使工作中有更多地创新。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2011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