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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设备事故由发生事故的单位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产权与运行管理分离的,以资产所有者单位为主组织调查,也可以委托运行管理单位组织调查。
性质严重和涉及两个及以上发供电单位、施工企业的一般设备事故,上级管理部门应指派安监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调查或组织调查。
调查组一般由事故调查单位的领导组织,安监、生技(基建)、调度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车间(工区、工地)人员参加调查;涉及非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并网电厂和地方电网企业,应邀请其参加。
只涉及一个车间(工区、工地)且情节比较简单的一般设备事故,也可以指定发生事故的车间(工区、工地)负责人组织调查。
事故报告由事故调查组织单位的技术人员填写。2100433B
一般设备事故是指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发电设备和35kV及以上输变电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的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后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热)。或停运当时虽没有对用户少送电(热),但在高峰负荷时,引起了对用户少送电(热)或电网限电。
(2)330kV及以上的变压器、电抗器、线路(电缆)、母线、断路器等设备被迫停止运行。
(3)发电机组、35~220kV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虽未引起对用户少送电(热)或电网限电,但时间超过8h。
(4)发电机组和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包括直配线、母线)非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延期或停止备用,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虽提前6h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批准,但发电机组停运时间超过168h或输变电设备停运时间超过72h。
2)没有按调度规定的时间恢复送电(热)或备用。
(5)装机容量400MW(不含400MW)以下的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
(6)装机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或装机容量在5000MW以下的电网中的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单机运行时发生的全厂对外停电。
(7)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8)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因以下原因使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
1)一般电气误操作。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热工保护、自动保护)的误整定、误(漏)接线、误(漏)投或误停(包括压板);人员误动、误碰设备。
2)热机误操作。误(漏)开、关阀门(挡板)、误(漏)投(停)辅机等。
3)监控过失。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等。
(9)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及以上。
(10)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其他损坏。
(11)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1)炉膛爆炸。
2)锅炉受热面腐蚀或烧坏,需要更换该部件(水冷壁、省煤器、过热器、再热器、预热器)管子或波纹板达该部件管子或波纹板总质量的5%以上。
3)锅炉运行中的压力超过工作安全门动作压力的3%;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水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紧急关导叶或下闸的转速。
4)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
5)1OOMW及以上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
6)1OOMW及以上汽轮机叶片折断或通流部分损坏。
7)1OOMW及以上汽轮机发生水冲击。
8)1OO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50MW及以上水轮机、燃气轮机和供热发电机组烧损轴瓦。
9)1OOMW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
10)120MVA及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11)220kV及以上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12)220kV及以上线路倒杆塔。
(12)主要发供电设备异常运行,已达到规程规定的紧急停止运行条件而未停止运行。
(13)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
(14)其他经电力公司、集团公司或本单位认定为事故者。
详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的; ...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处理程序一般按照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处理。以下是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其他等级的事故处理有所简化,也可参照执行。 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桩基 B-37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人 : 监理单位 : 制表人 : 工程名称 : 景源佳苑二期 3#楼 填表单位:上海金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 : 06 年 2 月 9日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 事故性质 ╱ 部位 ╱ 发生日期 ╱ 事 故 情 况 事 故 原 因 事 故 处 理 返 工 损 失 事故工作量 ╱ 事 故 费 用 材料费 (元 ) ╱ 合 计 ╱元人工费 (元 ) ╱ 其他费用 (元 ) ╱ 耽误工作日 ╱ 备 注 桩基工程自开工以后,至全部压桩结束,在整个施工期间从未发生任何工程质量事故。 桩基 B-37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施工单位负责人 : 监理单位 : 制表人 : 工程名称 : 景源佳苑二期 4#楼 填表单位:上海金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 : 06 年 2 月 12日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桩基 事故性质 ╱ 部位 ╱ 发生日期 ╱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事故性质 发生日期 耽误工作日 返 工 损 失 事故工程量 事 故 费 用 材料费 (元) 合 计 人工费 (元) 其它费用 (元) 事 故 情 况 事 故 原 因 事 故 处 理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部 位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 工程名称: 2010年上海世博会台湾馆 监理单位: 制表人: 备 注 施工单位负责人: 建筑B-24 元
一般环境事故是“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简称。各国环境法中确立的环境事故分类序列中最低一级即危害最小的一类事故。因各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水平不同,其确立环境事故分类标准各异。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 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 因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 1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即构成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因各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水平不同,其确立环境事故分类标准各异。中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因污染与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之间的,即构成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2100433B
(一)处理前应具备的条件:1)事故性质和范围清楚;2)目的要明确,应有预定处理方案;3)参与人员意见基本一致,并确定处理方案;4)设计人员认可签字。
(二)事故处理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对事故处理方案要求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施工期短,方法可靠;2)对未施工部分应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事故处理应及时,防止留下隐患:1)桩成孔后,应检查桩孔嵌入持力层深度、岩石强度、沉渣厚度、桩孔垂直度等数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设计要求,就应及时分析解决,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认可后,方能灌注砼、移动钻机,防止以后提出复查等要求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2)基桩开挖前必须全面检查成桩记录和桩的测试资料,发现质量有争议问题,必须意见一致后方能挖土,防止基桩开挖后再来处理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四)应考虑事故处理对已完工程质量和后续工程的影响。如在事故处理中采取补桩,会不会损坏混凝土强度还较低的邻近桩等。
(五)选用最佳处理方案。桩基事故处理方法较多,对处理方案要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施工方便的方案。
电网、事故、分析、对策本文对近年来我国电网发生的一般电网事故情况进行了概述,分析了这些一般电网事故产生的原因及特点,同时对遏制和减少电网事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电网事故具有停电范围大、影响面广,甚至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灾难性影响的显着特征。因此,长期以来电网经营企业一直把防范电网事故,特别是防止大面积停电和电网瓦解事故,作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全国各地电网的一般电网事故发生率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降低和减少,极大地影响了电网的运行和地区经济的正常发展。为了探求事故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防范措施,有效地遏制和减少一般电网事故,避免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在此笔者对近年来发生的一般电网事故进行分析,并就此提出自己关于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的一点意见和对策。近年来一般电网事故类型分析。按原因分类:从发生电网事故的原因来看,引发一般电网事故的主要因素有:继电保护、恶劣天气、外力破坏、误操作、质量不良、人员责任及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