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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城市排水管网将各污染源(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等)排出的大部分或全部污水收集并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的系统。具有处理厂规模大,水质、水量稳定,单位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易于集中管理等优点,缺点是设备复杂、庞大,单个厂总费用高,对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要求高。
是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城市生活污水量与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如有疑问请追问 如满意请及时采纳谢谢
污水处理率指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量÷污水排放总量×100%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9.21%。2016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
污水处理率指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
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482018)
ICS 13.020.40 Z77 备案号: DB50 重 庆 市 地 方
生态建设中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问题探讨——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
城镇生活污水难以集中处理是目前我国各地生态创建过程中的一个瓶颈问题。本文通过对南通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和主要存在问题进行详细地分析,提出以生态市创建为依托,市镇村三级政府共同重视,合理规划,采取乡镇自建、以企带镇、以园带镇、镇镇联合等的建设模式,采用BOT、TOT等的新型融资和管理模式,将是解决我国目前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有效手段,提高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最终途径。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系统中包括城市(工业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有时也包括部分雨水。根据城市发展过程和排水管道系统的建立过程而逐步形成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具有单个处理厂规模大而水质、水量稳定,处理每立方米污水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低和易于集中管理等优点,缺点是设备复杂、庞大,单个厂总费用高,要求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处理系统一般采用一级沉淀法或二级生物法污水处理。为了满足污水的管道输送和集中处理厂内生物处理要求,需要在污染源排放污水时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污水标准的要求。
1、技术路线——是集中处理污水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在农村建设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具备物理过滤、生物降解以及植物截留等工艺,有效去除有机物质同时,可以通过水生植物与微生物的协做以达到去除N和P的目的;特别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河道和自然湖泊水系的处理与回用等工程。
2、应用情况
集中污水处理系统具有自动化程度高、便于管理的优点,不仅出水的水质良好,并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就农村污水存在现状而言,完全可以满足国家的排放要求。在国内各种集中污水处理方式都有较多的工程实例,除了土地处理方式外,已积累了大量的建设和管理经验。
第一条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是指通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城镇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包括污水集中处理厂以及接纳、输送城镇污水的管网、泵站和相关设施(不含工业企业未连接城镇污水管网的自有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单位、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