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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现有职工160人,有分属32个专业学科的各级专业人员116人。拥有气相色谱/质谱仪、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仪、荧光光度计、频谱仪等大型分析仪器和各类先进监测仪器设备400余台。中心下设综合技术室、质量保证室、水质监测室、大气监测室、中心分析室、生态监测室、有机分析室、计算机室、固态分析室和尾气监测室等14个科室。 中心于1992年通过了省质量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确认了本中心具备向社会提供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底质、固体废弃物、煤质、生物样品、噪声和振动、电磁波和放射性等十大类200余项监测服务的资格。 中心按照CNACL201-99质量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各类监测服务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现环境监测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2001年中心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的认可,在环境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上实现与国际接轨。 中心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设备精良,人才一流的综合环境监测机构,被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站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中国五个大气监测站之一。中心先后承担国家、省(部)、市级科研课题百余项,有四十余项成果获得了国家、省(部)、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先后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站”和“国家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2000年被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中心严格按照CNACL201-99质量体系规范化的运行、向客户提供优质、专业、快捷、完备的服务,成为各类组织取得环境绩效和可持续发展的最佳合作伙伴。2100433B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组建于1975年,是隶属于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的公益性行政事业单位,肩负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服务性监测和科研性监测任务,是全市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环境监测网络中心、环境监测信息中心和固体废物分析中心。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同时是国家环境保护大气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依托建设单位。
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站长岗位职责 一、站长对本站工作全面负责,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规定本站的质量方针,确定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 二、组织质量手册的宣贯,保证质量体系得以正常运行,质...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5年,是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直属部门,是大连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指导培训中心,也是大连市依法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部门之一。经过3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5年,是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直属部门,是大连环境监测的技术中心、网络中心、数据中心和指导培训中心,也是大连市依法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部门之一。经过30年的发展壮大,现已...
云南环境监测中心站概况
1 第一部分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于 1974 年,是全民所有制社会公 益性科研技术事业单位,隶属于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业务上受中 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指导,是国家环境监测一级站和国家环境监测 网成员单位。是云南省环境监测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资料信息 中心、网络中心和培训中心。主要承担云南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 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突发性污染事故及社会委托监测; 编写全省环境质量报告等各类专题技术报告;全省环境监测网络 的业务组织协调、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 (二) 2017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技术支撑气、水、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核心, 全力做好各项专项工作。 一是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水平,坚决打好蓝天保 卫战。在开展全省 16 个州市政府所在地 24 小时至 72 小时环境 空气质量多模式集合预报的基础上,完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陕环站发49
陕环站发, 2010? 49 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陕西省环境监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组建于1974年,初期称为广州市环境监测站。1977年12月批准设立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研究所),“监测站”与“研究所”是一套人员两块牌子,承担全市环境监测与环保科研任务。1984年8月站、所独立分设,广州市环境监测站改名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环人[1995]598号文和广州市机构编委穗编字[1996]68号文批准,1996年在站内设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与市监测站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运作,业务上接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控司的指导。市监测站是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属下具有政府行为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环境监测,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在监测业务上接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的指导。
本站具有良好的业务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雄厚的技术力量,内设办公室、人事保卫部、监测保障室、财务室、质量管理室、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室、中心检测室、现 场监测室、生态与物理监测室、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室、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室、流动污染源监测室、流动污染源监理室、机动车排污监控室等14个部门,编制为225人,配备了各种类型的专业技术人员。集多种环境要素监测、机动车排污检测和综合分析的工作能力为一体。本站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正确进行环境监测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监测设备设施。现拥有监测大楼两栋,工作用房6700多平方米,装备了相当数量的现代化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5600多万元,包括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水环境监测船,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环境空气监测车、摩托车工况排气检测设备、环境监测综合信息演播室、色质联用仪、总有机碳测定仪、流动注射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汞仪、离子色谱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分光光度计、离子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生物显微镜、噪声分析仪,以及其他大气、水质、生物,水文、气象、噪声、电磁辐射、电离辐射等监测仪器。
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并取得突破,办公自动化系统成功运行,监测业务系统不断完善。行政办公、业务管理的自动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本站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监测任务,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主要承担以下职责:按国家统一规定,对本市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对全市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参加本市污染事故调查与应急监测,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监测。负责机动车排污检测、抽检、路检及其检测的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机动车排污检测方面的技术培训和质控考核。l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组织编写本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监测月报、季报、简报及监测年鉴。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的质量保证工作和监测网络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技术交流及技术培训,坚决执行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考核与持证上岗制度,承担环境监测信息网络业务上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工作,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承担本市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以及回顾性评价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监测报告。负责制订本市环境监测规划与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发和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承担广州市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和水环境质量的周报工作,预测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变化和规律。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和网络中心,参与全省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全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三同时”和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等工作;参与污染事故的调查和污染纠纷的仲裁监测;负责全省监测网络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保证;负责对我省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指导工作;收集、储存、汇总全省环境监测信息,建立环境监测和污染源动态数据库;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年鉴、环境质量报告书等;承担环境科研工作;负责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技术指导、质量保证、人员培训和考核;为社会提供科技服务和承接委托性监测,为政府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公众了解环境状况提供环境监测信息。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其“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规范” 的质量方针,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信赖。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曾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评为“‘十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指导委员会授予“安徽省文明窗口”、安徽省创争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安徽省学习型组织示范单位”、安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命名“安徽省办事公开示范点”、安徽省总工会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曾获得科研成果23项,其中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四等奖7项;厅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1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