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文件全文
锅炉安装是制造过程的延续,是锅炉生产的重要环节,安装质量与锅炉安全直接相关。今年贵州桐梓、黑龙江哈尔滨先后发生两起锅炉爆炸事故,事故原因均产生在安装环节,且均由锅炉制造单位负责安装。事故调查反映出锅炉安装环节存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装施工管理混乱、擅自调试运行、压力试验违规操作、安装监督检验把关作用缺失等问题。为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发生类似问题,现将有关风险警示通告如下:
一、落实制造单位主体责任
根据相关锅炉安全技术规范,锅炉制造单位可以安装本单位制造的整(组)装锅炉。锅炉制造单位承担安装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制造单位应当专设负责锅炉安装工作的部门,建立能够覆盖锅炉安装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安装资源条件。制造单位应加强锅炉销售管理,通过在销售合同中注明是否由本单位负责锅炉安装的条款等方式,防止销售人员利用本单位制造许可资质擅自承接或组织非本单位人员开展锅炉安装工作。凡销售合同中注明制造单位负责安装的,现场安装工作必须由本企业派出的安装人员完成,不得分包给其它单位(安全技术规范中允许外委的项目除外)。对销售合同中注明非本单位负责安装的锅炉,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安装许可证。负责安装的单位应加强对安装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发现安装环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依法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
二、加强安装过程管理
锅炉安装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锅炉安装质量和施工安全,安装单位应在安装现场设置告示牌,注明许可证持证单位名称、许可项目、许可证号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和质量负责人、调试人员、监检人员的姓名、单位和电话。锅炉调试及试运行时,必须由持证锅炉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在锅炉安装完毕,通过相关检验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前,安装单位应在锅炉显著位置悬挂带有“禁止使用”字样的警示标牌,并采取有效的防护和隔离措施,确保锅炉系统无法点火或升压。除调试需要外,电控柜不能通电,燃料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等。锅炉水压试验时使用盲板的,试验结束后应当立即拆除盲板。
三、严格落实监督检验要求
锅炉安装单位应在施工前将拟安装的锅炉情况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同时向监检机构提交安装监督检验申请。凡监检工作未落实的锅炉安装项目,不得开工。
监检机构应严格按照《锅炉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根据监检协议和工程进度要求,安排监检人员实施锅炉安装过程监检。对A类控制点,监检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要求后,安装单位方可继续施工。监检人员应在开工时即到施工现场,锅炉压力试验时要在现场监督压力试验的全过程,不得采用事后见证确认以及补做监检项目的方式替代过程监督检验。
锅炉制造单位特别是负责锅炉安装的制造单位,以及锅炉安装监检机构,应从事故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把关责任,切实加强锅炉安装管理,确保安装工作质量,保障锅炉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11月20日
包括吊装就位的,不需要单独计算了。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就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不该管的、可管可不管的坚决退出,应该...
这个呀,有行业规定收费标准手册哦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等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锅炉安装工程监理预控的主要环节
锅炉安装工程监理预控的主要环节: 锅炉安装工程监理预控的主要环节,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质量 管理体系审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的审核、 配合施工单位进行组织设计交 底和图纸会审、督促施工单位施工技术交底、 锅炉及附件进场的验收。 探讨了预防质 量通痛的方法。对实际锅炉安装工程的工程监理预控的工作进行了介绍。 锅炉安装工程质量预控: 锅炉安装作为特种行业之一,安装质量直接影响着锅炉投运后的安全。 锅炉安装工程是 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而且贯穿整个施工过程, 在施工前对其 进行预控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首要步骤。锅炉安装整体质量是施工的各个环节质量的 体现,在建设过程中只有对决定和影响工程质量的所有因素严加控制, 严格按标准规范 控制质量,才能保证安装项目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本文对锅炉安装工程监理预控的主要 环节进行探讨。 1监理预控的主要环节 ①
一、事前防御——项目审查
作为专业担保公司在进行项目审查时,首先应该树立一个理念:项目本身始终是资金按时回收最重要的保障,不能因为具有较为充分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防范措施,而放松对项目的审查。项目审查是担保公司主动防范风险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担保公司在进行项目审查时不应惧怕风险,在担保公司承接的业务中风险或多或少都存在,事实上也就是因为有风险,担保公司才有存在的必要,试想如果一个企业信誉非常好,出资人完全可以直接贷款给它,又何必找担保公司呢"para" label-module="para">
(一)进行财务状况分析
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必定会通过财务表现出来,财务状况如何决定贷款的偿还能力。所以,分析财务状况并不在于认定将要受信的企业账面有多少钱,而是看他的财务管理水平、资金的运用状况、财务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以及以往的经营业绩、目前的资产管理状况等,从而对其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作出判断。
(二)市场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任何经济行为都足由市场供需关系加以调节的,因此对一个项目的市场因素进行分析,绝不能脱离市场供需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尽量减少偏差。市场分析的重点是看该项目产品的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市场分析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环节,因为它不仅和人们的收入水平相关联,而且也与社会的消费偏好、可替代产品的产量等密切相关。
(三)技术分析
一项技术,在对其水平、应用范围等要素进行分析时一定要带有前瞻性,当今技术突飞猛进,新技术的应用周期越来越短,技术分析是否具有前瞻性将是在融资期限中项目能否顺利履行的关键因素。对于老产品,要看项目技术水平在哪些方面有改进,是改进了产品设计,还是提高了产品性能、产品质量,或是更新改造了生产设备。衡量有竞争力的技术水平的量化指标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在产品性能、质量等不变的情况下,看是否降低了成本;二是在成本大体相同的条件下是否提高了产品性能、质量、改进了外观设计等。
(四)法律风险
在一个法治社会中,经济行为应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超越了这个范围,也就有了法律风险,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合同无效,或权益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特别应当注意的是国家在一定时期都颁布了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规定,应当是法律风险的底线。
(五)道德风险
有偿还能力而不履行偿还义务,称为道德风险。分析道德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是核查融资人以往的信用记录,这是判断其能否按时还款的重要因素,其中还应包括企业负责人个人的信用状况,“有钱不还,恶意拖欠。将是对专业担保公司生存的最大威胁。道德风险还包括相关人或单位之间的相互串通作案,任意撕毁合同,恶意掩饰偿还能力,从而为个人或单位谋利。道德风险的解决只能通过法律程序。
(六)经营风险
经营风险是指由于融资人的经营战略失误所造成的偿还能力的丧失。这是比较难把握的环节,不要以为融资人以往有较好的经营业绩,以后也能够把企业经营好。不要忽视以往的经营业绩是在企业规模较小的条件下取得的,随着融资后企业规模的扩大,经营者可能会因为能力所限而出现战略错误。不过,只要在融资后担保机构能精心地加以协助,弥补缺陷!是可能。
二、事中防范——项目监管
项目监管是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应该说任何问题的出现,都会有征兆,如何发现这样;那样的苗头,防患于未然,将是项目监管的重要任务。在项目监管实践工作中,以下几方面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建立动态的监管体系
所谓动态监管体系,也就是一个连续性信息对比分析体系。作为被监管企业的任何变化都是为更好地适应环境所进行的一种调整,企业财务数据、产权、人员、销售渠道等,这些方面细微的变化,都是生产经营状况的折射。向企业一次了解的情况,只能反映企业在这一个时间点上的状态,单就这一次所反馈的信息,是尤法满足监臂工作需要的,但是如果将一次反馈的信息与以前的信息相互比对,把一个一个时间点联系起来构成一个时间段,那么在这一时间段内发展变化的趋势就能够体现出来。应该说任何一个企业,都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中,只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动态的监管体系,才能及时、全面、深入地掌握企业发展变化的趋势。
(二)关注被监管企业的关联企业
所谓关联企业就是指那些同处一个集团公司,或相互具有股权关系,甚至是相互具有紧密业务联系的企业。这些企业虽然都是独立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但相互之间在经营上、财务上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些关联公司往往利用法律赋予的独立的主体地位,通过一些不规范的企业行为抽逃、转移、隐匿资产,以达到逃避监管,甚至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担保公司作为普通的民事主体,对上述行为没有强有力的举证能力,因此实施上述行为的关联公司往往得不到法律追究,这一领域的法律保障应该说是相对薄弱的。鉴于这种状况,在监管工作中就应对其更加重视,对于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每一笔资金往来、业务合同都应认真核实,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对一些不实的情况,及时要求企业进行说明,防范上述行为的发生。
(三)关注企业短期筹措资金的能力
在现代企业中,资金运作是企业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一个合格的企业资金渠道应该丰富,而且有应急措施,防止资金出现暂时缺口,给生产造成损害。当前,中小企业资金紧张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驾驭这种局面,也是企业应变能力和经营水平的体现;另一方面,当企业出现资金困难时,是否有人愿意给予资金帮助,也能从侧面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因此在监管工作中关注企业短期筹措资金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当一个企业拥用足够的社会资源来应付暂时的资金紧张,这将是企业一笔巨大的财富,企业在这方面的优良表现将有利于提升自己的信用等级,增强担保公司对企业的信任度。
三、事后补救措施——设计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事后补救措施也就是代偿后的迫债措施,这方面的措施通常称为反担保措施,它应当在事前设定。反担保措施设定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担保公司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也就是替企业偿还贷款之后的损失,因此担保公司在设计反担保措施时思路应该开阔,以期最终达到弥补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通过变现补偿项目损失
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是以现金的形式体现的,因此对于这种损失的弥补只有采用现金最为充分,况且现金这种资产形式具有其他资产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也是担保公司最乐于接受的形式。由于要变现,因此在设计反担保措施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流通性,尽量采用应用范围广、社会认可程度高的资产设定反担保抵押、质押,避免使用特制或专用的设备进行抵押、质押,如果是信用担保则应选择知名企业或具有较多流通性资产的企业;二是价值的稳定性,有些资产本身价值波动较大,例如股票,因此在使用这类资产设定反担保措施时,应对担保比例认真研究,并选择适宜的资产变现时机;三是评估价值与实际变现价值存在的差距,由于评估市场不规范以及没有合适的处置反担保资产的渠道等原因,反担保资产变现时往往很难以一个相对合理的价格成交,例如知识产权、二手设备,往往评估价值很高,但却连正规的交易场所都没有,很难变现。担保公司在设定反担保措施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及可能遇到的困难,做到有备无患。
(二)抓住有利时机追债
抓住有利时机追债是反担保措施的重要环节。这就是要通过设计反担保措施抓住被担保人的弱点,促使他尽其能力还款。是否易于变现,是衡量反担保措施的重要标准,但决不是惟一标准,如果担保公司的思路局限于此,将不利于担保业务的开拓。如果能够通过反担保措施的设计,针对被担保人的某些弱点对企业进行制约,使其不得不还款,同样可以达到弥补损失的目的。通过这一思路设计反担保措施,最关键在于抓住企业的弱点,也就是企业最怕什么,以达到对企业的有效制约。例如个体,民营企业的业主最怕失去对企业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该企业的股权作反担保质押,这样担保公司可以通过控制质押的股权以剥夺原企业业主对企业的控制权;正常经营的企业最怕停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用企业的设备作抵押或用企业主要的技术专利作质押,这样一旦担保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就可以对上述资产采取措施,使企业失去正常经营的起码条件。让企业感觉到如果不主动还款,失去的损失将比获得的利益还要大,是得不偿失的。当然反担保措施的设计思路决不仅限于此,在设计时应结合每一项业务及被担保企业的实际情况,而且当通过一项反担保措施不能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时,还可以设计组合型反担保方案,通过两项、三项甚至更多的反担保措施互相补充,以达到充分防范风险的目的。
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保等行为,降低企业施工过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监管总局对《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本次调整后的《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原《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修订版)》(国质检特〔2014〕260号)同时作废。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2100433B
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目前,认证检测活动蓬勃开展,在服务制造业、生态环境、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国认证机构共计470家,有效认证证书175万张,涉及获证组织58万余家;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共计36327家,年均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76亿份。但是,目前在一些认证检测领域还存在程序不规范、有效性不高、企业获得感不强、“认证检测乱象”等问题。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完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的重要意义
认证检测工作是质量认证体系的主要载体,是国际通行、社会通用的证明各类市场主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的市场化评价工具。加强和完善对认证检测市场的监管,是发挥质量认证“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本质属性和作用的重要保障,也是大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对于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破除认证检测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实现行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意义,要把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作为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常抓不懈,进一步落实好“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
二、以问题为导向,准确把握监管重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认证检测工作的专业特点和主要流程环节,梳理分析认证检测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把握关键,精准定位,深入开展认证和检测市场监管工作。
(一)针对管理体系、服务和一般工业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以往监管中发现较多问题以及新批准的认证机构的抽查监管比例,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买证卖证的违法行为;二是认证记录与实际不符,对关键过程审核不到位;三是审核员/检查员擅自减少现场审核时间甚至不到现场;四是审核员/检查员收取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等。
(二)针对食品农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获证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监管,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认证机构擅自降低有机认证标准,现场检查避重就轻,产品检测不能覆盖所有认证产品种类,认证决定流于形式;二是企业伪造、冒用有机认证标志或有机码;三是有机认证基地使用禁用投入物质等。
(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二是认证证书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三是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
(四) 针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在“三检合一”实施过程中,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以及缺项漏项、重复收费等违法行为;二是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测能力范围、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标准物质使用、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符合要求等。
(五)针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检查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二是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三是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 针对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认可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以下不规范行为:一是超出认可证书规定的检测、校准、检验能力范围开展检测、校准和检验活动;二是不能够持续保持认可能力范围内的设备和人员能力,影响检测、校准和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三、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一)严格依法履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根据法定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认证检测活动和认证检测结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依法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检查方式,对辖区内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认证认可综合监管平台和资质认定证书查询平台查询强制性产品、管理体系、服务、自愿性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等认证领域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认证证书以及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建立所属辖区认证检测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认证检测机构、获证企业),对问题频发的认证检测机构、区域、行业、产品可加大抽查权重。
(三)严厉查处认证检测违法违规问题,集中开展“认证检测乱象”专项整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违法违规的认证检测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增减、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的认证机构;对篡改数据和出具虚假检测数据和结果,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发现管理性、技术性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责令其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并进行后续跟踪监督落实。
近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针对社会上反映的“认证检测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针对“未经批准非法开展认证活动;买证卖证、关键认证环节走过场;认证人员收红包、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检验检测机构无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超资质认定范围检测”等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坚定去疴除弊,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认证检测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规范的认证检测市场环境。
其中,原计划开展的2018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双随机”专项检查工作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沟通协调,切实加强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周密部署,扎实推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综合考虑辖区内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管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查处目标和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严格落实。
(三)加强联动,宣传引导。要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认证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做好认证检测市场监管职责的承接与协调工作。借助互联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认证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切实形成宣传声势。
(四)健全机制,长效推进。要制定对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持续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稳定、专业的监管专家队伍,完善畅通申投诉举报途径,研究建立信用监管机制,擅于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 ”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
(五)做好总结,及时上报。要加强工作总结和交流,及时汇总分析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情况。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将适时对各地认证检测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如实反映监管工作的进展成效、已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措施,确保监管工作质量。
市场监管总局
2018年9月25日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