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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东莞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6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等。法定代表人:侯天才成立时间:2012-06-05注册资本:5000万工商注册号:441900001340356企...
天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密云县密云镇西大桥路8号,在业界的口碑是很好的,主要是该公司的房地产的销售前景是很好的,再加上所修建的房产质量是非常的好,所以性价比是非常高的。
邯郸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三级资质开发商,位于邯郸县高新技术园区309国道北侧。近年来成功开发的项目有:宏达名都花园、宏达汽配城、山西左权三晋美佳建材城,2010年开发圣水湖畔...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说明书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直接上级 集团董事长 直接下级 副总经理、财务、 工程部经理、总经办人员、 审计稽核部经理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1、直接对集团公司董事长负责; 2、对开发项目的设计、工程、预算、营销、行政人事等工作负 直接领导责任,管理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3、全面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立项工作; 4、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及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审核规划 设计等方案; 5、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委托及管理工作; 6、审批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组织设计, 签证等关键性工作把关; 7、负责监督设计、监理、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工 作; 8、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合同审核、会签及归档管理工作; 9、各参建单位工作任务、计划审定,审批工程款、材料款; 10、工程项目成本、质量、进度工作的全面管理、监督、监控; 11、负责项目各参建单位的组织和工程施工总协调; 12、全面把握工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篇 企业组织结构 第三篇 行政事务管理 第四篇 人力资源管理? 第五篇 财务制度 第六篇 工程开发管理
邻家装饰能为您提供全过程的一站式家装服务,从设计到施工、建材供应到后期的售后,全部根据您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制、全程无忧一步到位。
曲靖市麒麟区邻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建材、施工、售后为一体的高品质家装公司,公司从事住宅、别墅的设计与施工工作。
邻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成立以来在业内赞誉颇佳,以最直接的优质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我们在技术上追求行业超前,更重要的是遵循“质量第一、信誉至上、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宗旨,“以一流的设计、一流的施工”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满意、优质的服务。
综合办公室、规划计划及工程建设管理科、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旱灾害防御及工程运行管理科。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和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本辖区水资源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指导水库、电站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费征收,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辖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保护和修复。配合做好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辖区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建设市场质量监督工作,落实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管理与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和城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和防洪、防旱应急水量调度。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承担抗旱、蓄水、江河治理、水毁工程修复等有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水务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