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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详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运用法学和经济学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现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进行了考察与评价,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的可能性及路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将整个研究纳入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项目回顾、评价了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历史变迁,全面分析了现行集体建设用的管理制度的成效、弊端及改革的驱动力,系统总结了全国各典型实践模式,尤以无锡市的实践为例。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建议,并从修改法律、制定专门规章、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等方面构建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新制度。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110124 |
项目名称 |
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 |
第一完成单位 |
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
主要完成人 |
吴春林、陈立根、吴勇、段修亭、朱新华、柴涛修 |
研究起始日期 |
2008-12-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09-12-01 |
任务来源 |
地方计划; |
你好,不可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其具体形式由于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权转让行为,因此所谓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实质上是指使用权的流转。按转化来源的不同,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区分...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021的新规定如下:1、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是国家权力,违反规划和不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
建设用地管理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最近有什么变化?
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分配。农民集体和农户自行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收益归农民集体和农户所有;农民集体和农户委托投资者、政府土地整治专业机构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由双方按合...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修订)
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转出方(甲方): 区(市)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受让方(乙方): 甲方同意按规划用途租赁土地使用权给乙方使用。根 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集 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 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二条 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利用土地的各项行为,均应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面积为 亩。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租赁期限内,若政府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依法批准征收该土地或土地所有 者为乡(镇)村公益事业建设需要经依法批准收回该土地,本合同即行终止,但甲 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 合同编号: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 )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 : (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 以下简称乙 方);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 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 2 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 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
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规定。
宪法第十条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属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及其收益分配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也是各地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的领域。本项目以江苏、浙江、成都、重庆等地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实践为例,运用实地调研、综合评价、案例剖析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厘清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的起源、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揭示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与农民收入变化之间的内在关系,辨明影响农民收入的指标交易制度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外部环境等因素;提出跨行政区域的、规范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及其收益分配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方案,从而推动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土地有效流转的耦合实现。研究成果将在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制度创新中得到应用,对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第1章导论
1.1研究背景、问题和意义
1.2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3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与结构安排
1.4研究基础、创新与可能的不足
第2章文献综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2城镇化研究
2.3土地使用、经济增长与城乡统筹
2.4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研究
2.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研究
2.6评述
2.7研究假说
第3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概述
3.1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流转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3.2理论视角:城乡要素互动
3.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
3.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城乡统筹发展
3.5小结与启示
3.6探讨
第4章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参与主体行为博弈分析
4.1三方博弈模型设置
4.2宋庄镇基本情况
4.3宋庄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
4.4宋庄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参与主体行为分析
4.5启示
4.6探讨:从资金筹措模式看流转主体行为
第5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意愿分析
5.1 农户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决策的理论模型
5.2影响农户流转集体建设用地意愿的主要因素假设
5.3模型构建、数据描述和计量方法选择
5.4研究结果与相关讨论
5.5启示
5.6探讨:集体土地整理如何尊重农民的选择
第6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增值收益分配研究
6.1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状况
6.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收益分配模型
6.3北京宋庄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
6.4天津市华明镇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
6.5成都市温江区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分配
6.6北京市唐家岭农民宅基地增值收益分配
6.7模型分析与相关结论
6.8发展措施与保障措施
第7章其他国家或地区土地管理制度的经验启示
7.1澳大利亚土地管理制度的经验启示
7.2 中国香港土地管理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7.3 日本土地管理制度的经验启示
7.4欧美国家及中国台湾地区土地流转管理的经验启示
第8章结论、启示与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
8.1结论与启示
8.2一个可能的研究方向:流转绩效评价
附录
专题报告一: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户权益保障
专题报告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模式创新
专题报告三:上海奉贤青村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调查
专题报告四:广东大沥、园洲两镇土地开发模式调查
专题报告五:从“村改居”到“集体建设用地变国有划拨用地”的探索
专题报告六:深圳市“小产权房”调查报告
专题报告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发展产业园区——成都蛟龙(工业)港调查报告
专题报告八:“五自”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探索——郫县古城镇指路村农民自主整理集体土地调查
专题报告九:不以“摊大饼”方式建城区——河南辉县市城乡统筹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专题报告十:河南汝阳县西泰山社区城乡统筹发展情况调查
调查问卷
参考文献
后记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