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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工作。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全县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五)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万州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王牌路291号,公交19路、27路、62路、63路、88路、97路、4路、95路、52路、15路、56路、59路、82路、89路。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途经公交:112路内环;112路外环;145路;152路;181路;262路;262路区间;322路;338路;421路;480路渝中观光环线...
精准发力拔穷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实施精准扶贫的做法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立足部门职能,整合行业资源,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取得喜人成效.近两年来,全市9个区县整体脱贫“摘帽”,1693个贫困村脱贫,贫困人口减少154.9万,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贫困地区群众的赞誉.这其中,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n精心施策 精准发力\n重庆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脱贫攻坚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全国率先脱贫的目标,重庆市局针对贫困地区脱贫先天条件差、脱贫时间紧任务重、要啃的“硬骨头”多等实际,精心施策、精准发力,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出真招、出实招、出新招,走出了一条利用土地政策精准扶贫拔穷根的新路.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局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房屋权属管理的规定,规范我市房屋权属登记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呈报;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
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编制2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科级领导职数13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
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其他事项
城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城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城南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正阳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舟白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冯家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濯水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阿蓬江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马喇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金溪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石家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小南海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石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黄溪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为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科级派出机构。其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规范性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参与报区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办法。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区林业局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并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调处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区土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确权和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全区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耕地保护措施,负责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组织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查报批工作。执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六)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督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市场中介组织,依法查处国土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
(七)承担矿产资源矿业权管理责任。依法负责矿业权的设立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八)负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管理全区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评价工作。
(十)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十一)承担房地产区域管理的责任。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