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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塔坪108号,其前身是长江水利委员会重庆水文总站水质分析室,成立于1957年。1975年改为长江水源保护局重庆监测站。1993年9月7日,依据长委会党组长党【1993】46号文《关于监测站更名的通知》将重庆监测站更名为: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中心”现归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业务归口水利部水文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处级科研事业单位,中心是水利系统在长江上游的主要监测机构。主要从事长江上游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的检测数据主要用于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管理以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本中心下设重庆中心分析室及攀枝花、宜宾、嘉陵江、万州四个分中心,形成长江上游水环境监测网络。
分光光度法,容量法,原子吸收法,原子荧光法,重量法,定电位电解法,电极法等
氨氮自动分析仪的取水管路中取样针需要自动清洗 而COD分析仪取水管路没有取样针的,不需要用到这个功能 其实就是分析化验的原理不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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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环境演变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环境演变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长江上游川江段区域洪水频率分析
区域洪水频率分析能够提高实测资料过短的站点或无资料地区的设计洪水的代表性。文章选取了长江上游川江段13个水文站的最大洪峰流量系列,应用模糊c均值(FCM,FuzZY c-Means)类型算法进行水文相似性分区,选用洪水系列的L-变差系数t_2和L-偏态系数t_3作为水文站点分区的模糊聚类因子,并利用线性矩法估计洪水频率曲线的参数,推求长江上游川江段的区域洪水频率曲线和设计洪水。
湖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内设监测业务室、质量保证室、分析测试室三个职能部门,下辖永州、衡阳、湘潭、长沙、邵阳、洞庭湖、怀化、常德、湘西9个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以及郴州、株洲、娄底、岳阳张家界5个水环境监测室,在全省主要江河湖库等水域已建155个水环境监测站。省中心业务归口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各市分中心(监测室)挂靠各级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由各市水利局、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行双重领导。全省从事水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共有260多人,实验室面积达10000m,拥有车载式应急监测系统、气质联用仪、原子吸收仪、流动注射仪、原子荧光仪等各类精密仪器。全省各监测中心(网点)取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计量认证合格单位法定资质[证号:(2002)量认(国)字(1621)号],具备了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及降水、生活饮用水(含天然矿泉水)、农灌用水、渔业用水、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废污水、底泥质等共11大类112项目的监测能力,具备向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正数据的资质。
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隶属于河南省水利厅,挂靠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是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心前身是河南省水文水资源总站监测室,1993年经省水利厅豫水劳人字[1993]045号文批准撤销监测室,成立河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中心1995年首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评审,2000年、2005年又分别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换证评审,具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证书。 2100433B
陕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于1975年,下设延安、宝鸡、汉中、安康、商洛五个分中心,拥有固定资产1326万元,分析室面积1769平方米,于1994年、2000年两次通过国家计量认证。
中心有监测人员49人,中级以上职称30人,其中高级职称12人。承担着全省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等不同水体52个项目的监测与评价工作。